晚報訊 昨天,市物價局轉發了省物價局《關于加大價格監管力度努力降低農資零售價格的通知》,并對我市有關生產企業提出要求。
各市(區)要加強對磷酸二銨各環節價格的監管,確保價格水平比3月底前每噸至少下降100元,并將降價前后磷酸二銨的市場價格對比情
況報市物價局備案。(傳真電話:5911409)
企業生產的各種化肥出廠價格,無論原來采取何種管理形式,要一律以4月20日實際價格水平為限,只許下降,不許提高。各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將轄區內各化肥生產企業4月20日當日各品種化肥的實際出廠價格進行調查核實,并將尿素出廠價格報市物價局備案。(劉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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