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威海4月18日訊
“原本好好的雙眼,在婚紗影樓化了新娘妝后,竟然變得一大一小。這樣的照片怎么給親友看?”日前,威海市環翠區的樸先生拿著一疊新婚照片來到市工商局投訴。
據樸先生介紹,他是3月份結的婚,當時妻子在統一路一家婚紗影樓化了新娘妝,花了300元錢。那天由于時間緊迫,沒有仔細查看
效果就離開了。新婚當天,他們拍了很多照片留念。沒想到照片洗出來后,樸先生發現相片上妻子的雙眼明顯不一樣大,而現實中妻子的雙眼根本看不出差別,看來是新娘妝有問題。樸先生要求影樓退還300元化妝費,并賠償400元照片費用和精神損失費。但影樓說當天樸先生的妻子比預約時間晚到了半個小時,而且著急離開,在她的催促下,化妝師才會出現失誤,因此只承擔一半的責任。
威海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員認為,化妝的作用就是遮蓋人的缺點,不管是夸大了缺點還是制造出原本沒有的缺點,影樓都理應承擔責任。 (李鳳 鞠傳日
王世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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