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大方委員稱,關心老年人的生活環境,是現代化國家的一個重要標志。
他建議對探親假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修訂:
一、放寬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孝敬老人的義務,建議規定媳婦可以探望公婆、女婿可以探望岳父母,而且享受親生子女一樣的探親假待遇。
二、增加已婚職工探親假期。四年一次的探親假周期過長,建議改為三年一次,每次假期可放寬到一個月(休探親假可以扣除當年的年休假)。
熊大方委員表示,隨著獨生子女夫婦的增多,原制度規定已婚職工探望親生父母才能給予假期和報銷適當的路費,而媳婦探望公婆、女婿探望岳父母則不在規定之列,已顯得有些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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