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三年內資本充足率達到8%
農行只有1.44%任務最艱巨
晚報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昨天,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這個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辦法》規定,國內所有商業銀行都必須在2007年1月1日以前達到巴塞爾資本協議規定的8%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在過渡期內,未達標的商業銀行可通過招募合格戰略投資人,發行長期次級債券、可轉債,上市或增資擴股等方式補充資本。
離這個“大限”只有不到3年的時間,各家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水平也參差不齊。僅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例,在國務院動用450億美元外匯儲備,補充中行、建行資本后,中行和建行的資本充足率已經超過8%,工行的資本充足率為5.54%(2002年底數據,2003年尚未公布),目前任務最艱巨的是資本充足率只有1.44%的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