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工作的人才又吃上了一顆“定心丸”。日前,該市向社會公布了2004年度人才最低收入保護價,全市企事業單位聘請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均被罩入這個“保護網”。
據了解,為加大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力度,南通先后出臺了多項優惠政策。根據《實行人才最低收入保護價暫行辦法》的規定,在南通市范圍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聘用的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人才最低年收入,分別不可低于上年度本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2倍、1.5倍和2倍。南通2004年確定的保護價碼為:本科生最低年收入為16256元,碩士生為20321元,博士生為27094元。
該市還規定,企事業單位、普通高校與上述人才簽訂聘用合同時,應按此規定執行。年收入低于最低保護價的,經協商,用人單位不能按最低收入保護價執行的,人才可要求提前中止聘用合同,另行擇業,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據《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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