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1949年以來,全國已有上海、天津、蘇州、無錫等40多個大中城市出現較為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
國土資源部26日公布的資料顯示,地面沉降主要發生在東部平原地區。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說:“地面沉降雖不至于直接造成人員傷亡,但由于它多出現在經濟發達地區,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尤為嚴重。”
一年“吞噬”百億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壽嘉華26日說,我國各類地質災害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上百億元。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十分發育。
六年避災千起
1998年以來,全國各地預測、預報地質災害1000多起,至少避免了3萬余人的傷亡和幾十億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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