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青島2月24日訊(記者 姜淑芹) 青島市近日出臺一系列措施,幫助大學生就業并對就業市場進行規范管理。
青島市以良好的經濟發展勢頭和城市環境成為全國畢業生就業集中的城市之一,去年接收畢業生總量在全國僅次于上海、深圳。據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預計,今年到青島求職擇業的畢業生總量將達到45000余人。
據青島市各用人單位匯總的信息表明,電氣信息、工商管理類、機械類、土建類、經濟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輕工紡織食品類、交通運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藝術類目前簽約率高居前10位,另外化工制藥、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等也比較受歡迎。
該市出臺的政策包括鼓勵大學生進私營企業,鼓勵下基層,鼓勵自己當“老板”等。政策規定,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與到公有制單位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享有同等待遇,按照到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研究生到五市三區范圍內就業的,其人事檔案可由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管理并辦理人事代理手續,戶口落入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集體戶口。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2年內免交工商、衛生、環保等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登記類及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創辦屬高新技術領域公司的畢業生,可向市科技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確認后,其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出資的比例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總額的35%。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除參加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等所有費用由個人交納外,其檔案由本人自愿存放在人事或勞動保障部門的,管理費減半收取。對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合伙經營的,其自籌資金不足部分,可以按規定申請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對畢業之日起2年內不愿繼續經營而重新找到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可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給予重新辦理就業派遣手續。
政策規定,各部門和各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變相收取畢業生的風險抵押金、保證金、培訓費等,不得拖欠畢業生的工資或變相拒收畢業生,不得擅自接收或改派畢業生,要及時為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將取消其接收畢業生的資格,對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有關責任。
責任編輯:劉曄麗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