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近來,島城不少網吧打出了轉讓廣告,其中以轉讓經營證件者居多。然而,文化部門稱:網吧不允許轉讓,想“退市”者只能“注銷”;轉讓網吧的行為已觸犯法規。
競爭激烈想退出
春節過后,不少網吧通過各種形式打出了轉讓廣告。僅2月14日一天,記者粗略地數了一下部分媒體所刊登的網吧轉讓廣告,就有二十余條。記者按照廣告聯系方式找到了在李村開網吧的王先生,他告訴記者,因為自己網吧里的電腦已“落伍”,同周圍幾家電腦配置較好的網吧相比不占優勢,生意日見蕭條,所以想把網吧證轉讓給別人,自己開家音像店經營。
當記者詢問轉讓是否合法時,王先生反問記者:這有什么不合法的,只要像轉讓商店一樣辦個過戶手續不就可以了嗎。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多家欲轉讓網吧的老板,他們也都認為轉讓網吧并無不妥之處。
證件賣到六萬元
據了解,按照山東省的規劃,我市網吧的總數應控制在800家以內,然而截至去年底參加審核的卻已超過1000家,同業競爭十分激烈。
同時,我市在去年8月份出臺規定,停止審批新的網吧經營許可證,不少經營不善的網吧老板感覺手中的證件“物以稀為貴”,“退市”的同時就打起了賣證“再賺一筆”的算盤。知情者透露說,目前一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黑市價”最少6萬元!
文化部門將嚴查
就此,市文化局市場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如果網吧經營者已不想經營網吧了,只能辦理注銷手續。
他提醒收買網吧證的人,由于該類交易本身就不合法,所以收購證件者的權益并不受法律保護,目前已由此引發多起糾紛;文化部門下一步將嚴肅查處此類違法事件。(舒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