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
國務院近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提出,繼續大力發展證券投資基金,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
基金作為國際上一種通行的組合投資方式,自19世紀60年代誕生以來,已經有了一百多年的歷史。它在證券市場通過專家理財方式,充分披露信息,贏得了“陽光基金”的稱號,也成為金融領域中舉足輕重的投資力量,其作用和影響力不可忽視。
我國基金業只有11年歷史,發展任務尤其顯得迫切。發展基金有助于改變目前我國股市中散戶多、機構投資者少的結構狀況,讓機構投資者成為股市中的主導力量,有利于股市的穩定。到2003年底,我國已設立基金管理公司32家,市場上有證券投資基金112只。
《意見》中提出,要鼓勵合規資金入市,支持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直接投資資本市場,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基金、企業補充養老基金、商業保險資金等投入資本市場的資金比例。要培養一批誠信、守法、專業的機構投資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
《意見》指出,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需要相應的政策引導和支持。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為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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