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月21日專電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安部等九部委局近日聯合發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切實將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在就醫、就業和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對流動人口中的計劃生育家庭要給予優先、優待。
意見要求,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檢查、監督,督促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有關規定,兌現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優惠政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和服務為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加價收費,切實加強檢查、監督,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向流動人口亂收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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