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份開始,青島市公安局將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治安警情播報制度。筆者認為,此舉甚好。
回顧以往,習慣上公安機關極少公布一些未偵破的可防性突出案件信息,這無意間忽視了群眾對公共治安信息的知情權。經常等到抓獲犯罪疑犯,審查出一大串案件后才反思:如果這種類型的案件早點向群眾披露,或許更多的市民群眾可以避免受到傷害。現在好了,通過青島市公安局公開通報必要的治安信息,不僅讓市民老百姓了解治安,積極防范,同時使各種“小道消息”不攻自滅。當然,對一些特殊惡性案件信息,筆者認為,可以不公開,或半公開,關鍵是要掌握公開的程度和分寸。(曲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