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十九歲那年就跟了他,以為他會把她當成掌心里的寶,誰知不是,她是他的女奴。女人該受的痛苦她只有五年時間就會品嘗了,不斷地墮胎、被打、被當作酒后發泄欲望的工具,然后又和另外一個女人分享同一個丈夫。
但婚并不是那么好離的。這幾乎是一種規律,越喜歡虐待女人的男人,越是不喜歡離婚。明明不尊重她了,不需要她了,可他偏偏不肯還她自由身。
她逃過,自殺過,都沒有成功。其實,她不想死。她這樣做,只是想對他說:“請你還給我自由。”但是她沒有得到。
但她還是等到了一天,男人參與一起斗毆事件,被拘入獄,如果能活下來,恐怕也不會回來了。
好多人為她慶幸,現在只要她提出離婚,幾個小時后法官就可以把判決書給她。但是他在看守所里醒悟了,他說這輩子誰也不欠,惟一欠的就是她。
她猶豫,寫好的離婚申請沒有交給法院。法院判了,他是死緩。得知這個消息,她哭了一場,不知是高興,還是悲傷。
幾天后法警送來一封信,他在信中說:我已向法官提出和你離婚,如果有來生,我作牛作馬也會贖回自己對你的傷害……如果有來生,我真的好好重新愛你一回!彼x后,又是一場大哭。
后來她就沒有和他離婚,她住在他空無一物的房子里,種著三畝莊稼地,她把年邁的父母接過來同住了。
女人其實很知足,有時候她什么也不需要,只要你對她說一聲:我真的愛你。就會忘記再多的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