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最后一天,河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在校園內舉行了考前宣誓反對作弊的活動。這已是河南省8天之內第三所以宣誓形式向考試舞弊行為宣戰的高等院校。此前,2003年12月30日和12月24日,河南財經學院文化傳播系和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分別舉行了考前宣誓和誠信簽名活動,反對在即將到來的考試中作弊。(1月2日《大河報》)
大學生考試作弊問題近來已成了媒體的“關鍵詞”,說明大學生的“考試誠信”已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政府也出臺了相應措施。據悉,教育部緊急通知要求嚴剎高校作弊歪風;緊接著,教育部又出臺新規定:要求從2004年開始,凡是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學生都要簽訂一份“考試誠實守信協議書”,只有簽訂了這份協議書才能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這些措施也引來了社會上一些方方面面的評論。時下,防止考試作弊的新方式、新經驗不斷推陳出新,河南省三所院校以宣誓的形式,向考試作弊說“再見”,難道說,“不作弊宣誓”真的能杜絕高校考試作弊風嗎?
信誓旦旦的“不作弊宣誓”是個形式而已,它根治不了考試作弊的頑疾。考試不作弊是一個學生的起碼要求,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事,而一些大學生還屢屢出現低級錯誤,現在大學生竟然要以“宣誓、簽名”等行動來表白不作弊的決心,一些院校為了遏制大學生作弊,還用上了現代的通訊設施,一個防止作弊的干擾器在東北某高校出場,雖說遭到封殺,但可見,高校作弊風是多么的嚴重。既然如此,一次“不作弊宣誓”難道說就能杜絕這根深蒂固的陋習嗎?要我看,高校“不作弊宣誓”是一個形式主義,于事無補。
考試舞弊風越刮越烈,說明社會誠信危機波及到了校園,凸現了大學生的誠信的缺失。大學生不僅是學知識的,也是學做人的,考試只是考查學生的一種手段,但不是惟一的手段,如果在考試上做小動作蒙混過關,也就失去了上大學的目的。一個大學生的誠信是十分重要的,在國外如果不誠信被記上了“誠信檔案”,這就是個污點,對就業都是十分不利的。現在,我們盡管沒有建立大學生的個人誠信檔案,但我想隨著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大學生的誠信問題也會得到重視的。
除了建立大學生的誠信制度以外,通過立法的形式,從根本上消除考試作弊的頑癥,也是值得考慮的。據悉,社會上一些專家已提出盡快制定《考試法》來規范考試舞弊行為的想法。這種以法制規范考試的做法是可行的。學校方面在課程設置、考試制度、評價體系上,也應看看自己的做法是否適應時代的要求、有沒有“脫節”的地方,總之,大學生作弊的問題要多管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