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春節來臨之際,為體現“嚴打”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創造安寧的節日氛圍,我市兩級法院從嚴、從快審理了一批刑事案件,其中,嶗山區人民法院、四方區人民法院分別于1月12日、1月15日召開公開宣判大會,依法對數名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
在嶗山區人民法院召開的公判大會上,搶劫犯劉某等6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公開宣判——
●搶劫犯劉某、李某、張某,分別結伙于2003年8月2日至22日,竄至嶗山區、李滄區等地,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11人,共劫得現金2500余元、手機9部。這3名犯罪分子分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14年、5年并分別處以罰金。
●盜竊犯王某,2003年9月16日下午3時許在嶗山區某村用自配的鑰匙偷得一輛出租車,價值人民幣9.4萬余元。之后,他又將盜來的車換上其盜來的車牌,并將車輛重新噴漆進行營運。該犯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強奸犯韓某,于2003年3月兩次在嶗山區某村將幼女王某奸淫,給被害人身體和精神上造成嚴重傷害。該犯被依法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強奸犯馬某,2003年9月17日零時許,酒后騎摩托車路過嶗山區某路路口時,見一女精神病人胡某某赤裸上身躺在路邊,便上前將胡某某強奸。該犯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
在四方區人民法院召開的公判大會上,盜竊犯周某等4名罪犯被公開宣判——
●盜竊犯周某,在犯搶劫罪被假釋期間,2003年10月30日22時許,周某伙同他人預謀盜竊后,攜帶作案工具,至大沙路某摩托車修理鋪處,將一輛“鈴木”
GS400摩托車(價值人民幣1500元)推走,逃走時被抓獲。法院對此依法作出判決:撤銷對罪犯周某的假釋;對周某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盜竊犯朱某,2003年10月2日至10月22日期間,伙同他人攜帶撬棍等作案工具,先后至四方區、市北區以破門、撬開廚房窗戶入室方法,共盜竊作案11次、竊得人民幣2000余元及價值人民幣2500余元的家用電器等。法院審理認為,朱某系刑滿釋放后5年內又重新犯罪的累犯,應從重處罰,且依法不得假釋;但到案后主動供述、認罪態度較好,應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兩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不得假釋。
●搶劫、盜竊犯張某,于2003年4月至8月30日,先后3次竄至四方區采用破門及爬窗入室的方法,共盜得人民幣1860余元及衣物一宗。2003年9月6日8時許,其又竄至瑞昌路楊某某住處盜竊,恰被返回家中的楊某某發現,張某拿起楊家的剪刀對楊進行威脅,后逃離,在逃離途中被過路群眾抓獲。法院對張某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人民幣4000元。
●搶劫犯劉某,2003年10月24日23時30分許,伙同他人預謀搶劫后,攜帶刀具竄至四方區某小區一單元門口,持刀搶得孫某人民幣800元等。劉某在逃離途中被抓獲。法院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人民幣2000元。戴謙周鵬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