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隨著大年三十的臨近,不少需要節假日加班的單位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排班。但是,讓大家心里不平衡的是,大年三十值夜班按照現有的規定,卻不能享受節假日加班的工資待遇。
每年隨著年關的日益臨近,大多數用人單位的工作節奏也開始逐步放慢,待到進入年三十,一般除了一些公共事業單位的人員必須一刻不停地堅守崗位外,很多用人單位已處于事實上的“放羊”狀態。年三十社會上大多數人已事實上的提前放假,對仍在堅守崗位者來說,無異于節假日加班。從這個意義上說,“給年三十上班者工資加倍”也應該是合情合理的。
專家呼吁,相關部門能否考慮中國國情和實際情況,給大年三十還要加班的人員以節假日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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