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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6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準《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若干規定》,由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準《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若干規定》,由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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