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市委、市政府與各區市簽定了2004年度“創建平安青島,加強綜合治理”責任書,把黨政領導干部抓創建平安青島、抓綜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黨政領導干部的任期目標。
責任書中要求,各區市要擴大交通治安協管員隊伍,農村地區普遍開展戶防制和巡防制,居民樓院看護率達到95%以上,重要要害部位技防率達到100%。黨政首腦駐地、金融單位、水電氣等要害部位全部安裝使用紅外線報警、電視監控設施。
該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列入黨政主要領導的政績考核,作為本人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因嚴重失職導致發生影響本地區穩定的重大治安事件而被“一票否決”和查究的,根據其應承擔的責任,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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