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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據《新快報》報道,《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草案)》12日提交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八次會議審議,根據新的條例修訂草案,廣東省對職工工傷的認定將比國家多出兩項:其一是“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在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可視同工傷,另一項是“單位指派前往國家宣布的疫區工作而感染疾病的”可視同工傷。 有當地媒體提出,陪領導喝酒喝出病算不算工傷?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醉酒導致傷亡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有當地媒體提出,陪領導喝酒喝出病算不算工傷?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醉酒導致傷亡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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