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衛生部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了一批對人體有毒害的雜醇油超標散裝白酒,市衛生局昨天公布了這些不合格散裝白酒名單。
為進一步加強對散裝白酒的衛生監督管理,近日,市衛生局對全市散裝白酒進行了一次專項督導檢查,采樣檢驗26份,結果5份不合格。它們分別是:滋陽路農貿市場東北紅高粱酒銷售點銷售的55度高粱酒,撫順路蔬菜批發市場雙興滋補百味店銷售、遼中縣佳泉酒廠生產的40度高粱酒,桑梓路15號醉神散酒坊銷售、遼中縣佳泉酒廠生產的50度高粱酒和60度高粱酒,南山農貿市場芳香調料店銷售、吉林省榆樹市湘河酒廠生產的40度東北散白酒。這些酒的不合格項目均為雜醇油超標。
據介紹,雜醇油是制酒過程中原料中的蛋白質氨基酸和糖類分解產生的具有強烈氣味的高級醇類,能產生酒的芳香氣味,但其毒性和麻醉力比乙醇強,在人體內氧化速度也較乙醇慢,且蓄積時間長,可引起劇烈頭痛。我國衛生標準規定,每100ml白酒中雜醇油含量不得超過0.15g。
雜醇油中毒可表現為眩暈、步態蹣跚、語詞不清、語無倫次,重者出現口唇青紫、血壓下降、心率加快、昏睡、呼吸表淺,可發生呼吸衰竭和腦水腫等心血管及神經系統中毒癥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和中毒性肝炎。為此,衛生部門提醒市民,購買散裝白酒時一定要查看檢驗合格證明,謹慎飲用。(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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