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省教育廳獲悉,2004年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政策確定。
考試科目調整為以下5門: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理論綜合、專業實踐綜合。其中,專業理論綜合包括本專業所必須開設的專業基礎課程;專業實踐綜合包括專業技術課程和實訓課程。每門考試科目的分值調整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00分,專業理論綜合200分,專業實踐綜合200分,滿分為700分。
對口高職實行全省統一評卷,每門考試科目分客觀題(Ⅰ卷)和主觀題(Ⅱ卷)兩卷,客觀題采用機器閱卷,主觀題采用人工閱卷。本科層次的錄取按專業類別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專科層次全省劃定一個最低錄取分數線。另悉,專業理論綜合和專業實踐綜合的考試內容由省教學研究室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各專業教學指導方案確定。(本報記者劉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