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多賴一天,就罰二百元!新的一年開始了,“超期服役”的戶外廣告“大限”已到,如果再不自覺“退伍”,就要被強行拆除。昨天,市南城管火車站中隊向“賴”在火車站廣場上的戶外廣告牌揮起“大板子”。
據了解,在火車站廣場上,有很多戶外廣告超過了批準期限,已經破舊不堪。但懸掛廣告的責任單位卻不自行拆除,任由這些“大花臉”“賴”在廣場上,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
昨天上午,市南火車站中隊對火車站廣場上的“賴皮廣告牌”進行了專項集中整治。十幾名執法人員清除了11塊“超期服役”戶外廣告。
市南城管火車站中隊的連峰中隊長向記者介紹,《青島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和《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戶外廣告雖經批準,但到期不拆除就屬于違規行為。每處每天將被處以200元的罰款!
為此,城管部門提醒設置戶外廣告的單位,去年批準的戶外廣告已經過期,請自行拆除。否則,城管部門將根據有關法規,對“超期服役”的戶外廣告進行取締。(田璐周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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