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青島中尊電子有限公司,青島中豪電子有限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擬收回青島中尊電子有限公司位于青島市城陽區上馬街道辦事處以出讓方式獲得的12畝土地的使用權;擬收回青島中豪電子有限公司位于青島市城陽區上馬街道辦事處以出讓方式獲得的13畝土地的使用權,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如對此行政行為有異議,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和申辯,將依法撤銷政府批準文件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特此公告。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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