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嚴樺)今天來自銀監會的消息說,日前,8省(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改革、產
權制度改革、經營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據了解,管理體制改革方面,8省(市)實施方案都明確提出,由省級政府承擔轄區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責任,除重慶、江蘇已建立省級聯社外,其余6省均選擇省級聯社作為省級政府管理本省農村信用社的載體。年內,將有1家省級聯社掛牌,明年1月底2月初,其余省級聯社將陸續掛牌。
8省(市)農村信用社在產權制度上,選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繼續規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種制度形式,并積極推行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吸收各類經濟主體和自然人入股。據了解,2004年,8省(市)將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30家左右,有30%以上的縣(市)將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預計經過兩到三年的努力,在政策扶持的基礎上,通過增資擴股,農村信用社資本充足率將達到監管部門的要求。
政策扶持方面,國家除給予8省(市)部分農村信用社保值儲蓄利息貼補,并在稅收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外,對8省(市)農村信用社將給予380億元資金扶持(包括中央銀行專項票據和專項借款),以幫助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轉換經營機制,逐步走上良性循環軌道。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也結合實際提出了資金支持、資產置換、清收不良資產、打擊逃廢債等扶持措施。
另外,8省(市)將結合產權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促進信用社形成“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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