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上旬,青島當地報紙公開刊登了青島市修改禁放煙花爆竹法規的征求意見稿,一段時間來,關于放鞭炮的“禁”與“開”又成為青島市民街頭巷尾議論的熱點話題――
人大代表提議“鞭炮解禁”
羊年春節后不
久,在青島市人大會議上,部分人大代表簽名的一紙《關于要求“鞭炮解禁”的提議》引起了絕大多數與會代表的高度關注。這份“提議”開門見山地說:“羊年春節,青島市區鞭炮聲此起彼伏,再次將‘禁放令′推到尷尬的境地。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各大城市也紛紛出現。鞭炮禁放為何屢禁不止?到底該不該禁放?這是我們目前必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擬寫“提議”的是山東省及青島市兩級人大代表、青島利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徐恭藻。“提議”的觀點非常明朗,要求允許在青島市區開禁放鞭炮。
提到理由,“提議”說:由于鞭炮禁放,每年春節,島城上空清靜了許多,除夕夜也是靜悄悄的。但是島城老百姓的遺憾也更多了―――爆竹聲聲辭舊迎新的“年味”沒有了!“禁放令”忽視了中國已延續了數千年的傳統習俗,使人們在春節期間,要求得到娛樂、熱鬧,要求放松一年疲憊并為新一年生活和工作祈福的愿望得不到滿足。
“提議”絲毫不回避放鞭炮的弊處,經客觀比較后認為利終究大于弊。同時,像燃放鞭炮一樣,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各自風俗同樣有弊端。如西班牙等國的斗牛節和狂歡節,每年都會造成人員傷亡,但這些國家并未因此取消這些節日,而是想方設法在避免弊端的同時,使民族的傳統風俗,得以延續。
公開讓市民提意見
人大代表的提議得到了青島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會后,有關部門在仔細聽取市民意見的基礎上,擬訂了《青島市禁止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于11月4日在報紙上公開全文刊登,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體現了徐恭藻等人大代表“提議”中要求改鞭炮“禁放”為“限放”的意見精神。
具體意見包括:允許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場所燃放規定品種的鞭炮。燃放的具體時間規定為:自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的六時至二十二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中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全天可以燃放。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場所的規定上,禁止在文物保護單位或者車站、碼頭、機場、醫院等場所燃放。
“修改意見稿”對重大節日和慶祝、慶典活動中需施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為由組織者向公安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發布公告后,在指定時間、地點施放。
“聽政于民”廣受稱贊
征求意見稿刊登后,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一位公司老板贊同有限開禁放鞭炮。他向記者提供了一組數字及資料,來證明自己的看法。他說:大連就一直沒有燃放鞭炮的禁令。在青島市上個世紀90年代頒布禁令的同時,人家卻搞起了煙花節。他說:據一項南京市的調查,70%的市民贊成“鞭炮解禁”。此外,上海、天津、沈陽等城市都已經先后宣布解禁。經過10多年的發展,國人的文化道德水平及政府的管理能力都大大提高了,開禁也就合情合理了。 一位在文化部門工作的同志表達了這樣的看法:近年來一些人尤其是年輕人熱衷于過“洋節”,原因之一是我們傳統的節日形式上變得簡單而枯燥,如除夕夜就只成了看電視。
徐恭藻認為,燃放鞭炮從來就是假日經濟的組成部分,是活躍春節市場,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不可或缺的積極因素。
但是,也有市民對記者表達了自己對“鞭炮解禁”的相反意見。一位市民說:“別人喜歡放鞭炮是別人的自由,我不喜歡放鞭炮是我的自由。問題是我不放鞭炮沒影響別人,別人放鞭炮卻影響了我,干擾了我的生活。”
但是,無論何種觀點,記者調查到的市民普遍對青島市政府這種問政于民、把燃放鞭炮的事交給市民決定的做法持肯定與贊賞的態度,并以坦然的心態等待著市人大即將作出的最終決定。
□ 本報記者 陳中華 本報通訊員 崔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