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已經頒布實施一個多月了,昨天記者隨同市環保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執法人員前往島城幾家醫院檢查時發現,仍有部分醫院違規處理針管、針頭等醫療廢物。
記者同環保監察人員前往位于市南區朝城路的鐵路醫院檢查時發現,醫院雖然配備了專門的醫療廢物儲存間,但在房間門口沒
有任何警示標識。而且大量針管、輸液管等醫療廢物堆積在儲存間里。醫院工作人員介紹,這些輸液管已經存放了將近一個月。按照我市規定,醫療廢物處理應做到“日產日清”。隨后,執法人員在青島眼科醫院檢查時也發現了類似的情況。這兩家醫院當場被責令整改。(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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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門執法人員介紹,根據國務院新頒布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天”;“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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