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家照相館沒有經過女顧客本人同意,偷偷將她的相片擺放在櫥窗里做廣告招攬生意。女顧客偶然間發現后,將照相館告到工商部門。
市民姜小姐幾天前經過嶗山區的“天天靚”照相館時,突然發現櫥窗中一幅大照片上的模特酷似自己。她看了看這家照相館的招牌,才反應過來,這位模特其實就是自己。原
來,今年5月份,市民姜小姐為了慶祝自己的生日,在男朋友的陪同下,來這家照相館為自己照了一套藝術照。但是沒有想到店主沒有經過自己同意,竟將自己的照片放大擺在櫥窗內做起了廣告。她認為照相館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一怒之下投訴到工商部門。王哥莊工商所執法人員找到照相館老板后,對方自知理虧,當面向姜小姐賠禮道歉,并拿出600元作為賠償。(李群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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