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經貿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公安部、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轉發這一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對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的加油站,以及已建成但不符合規劃要求、非法占地和違章建設的加油站,一律依法取締。對未經省級經貿委批準,正在建設或尚未開工的加油站,一律停止建設。對存在嚴重摻雜使假、偷稅漏稅、缺斤短兩、加油機未經質檢部門檢定以及使用不符合整機防爆要求的加油機等情況的加油站,責令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的加油站,取消其成品油經營資格。
《意見》強調,要嚴格控制新建加油站,規范新建加油站審批程序。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起,各地區新建的加油站,統一由石油集團、石化集團全資或控股建設;在外商投資的高速公路新建加油站,按照《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新建加油站,必須報省級經貿委按照本地區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和規定的條件嚴格審批,任何地區和部門都不得違反上述程序越權擅自批準新建加油站,違者要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成品油由石油集團、石化集團集中批發。全國成品油批發企業布局規劃由兩大集團制訂,報國家經貿委審批。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起,新設成品油批發企業,一律由石油集團、石化集團報國家經貿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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