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受到嶗山工商分局處罰的第3家違法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到該分局交納了罰款。
該分局根據舉報查明,某房地產公司于去年選定中韓街道辦事處山東頭村經營房地產開發業務,但因資金短缺曾聯合8家單位共同開發,按比例分成,并簽訂聯建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協議。其中3家單位并無房地產開發資質,但該公司仍私自授權它們以各自單位的名義非法從事商品房銷售,從中非法牟取暴利。該3家單位在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情況下,擅自超范圍進行房地產經營活動,嶗山分局遂組織精干執法力量進行查處。執法人員沖破層層說情等“圍城”,多次找有關部門和人員調查取證,經過近兩個月的艱苦努力,查明,該3家單位已非法銷售商品房46套,案值達550萬元。王剛姚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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