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近日在市公證處和市第二公證處采訪時發現,隨著經濟活污的愈加頻繁,愈來愈多的新型公證項目———基金發行公證、開辦公司的“夫妻獨立”公證、網上證據保全公證、房屋買賣“預先”公證、典當契約公證等應運而生,使得企業和個人的經濟活動有了更加便利的法律保障形式。
今年9月11日,我國第一只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創新”發行,作為發行單位之一、分配銷售額度為2億元的交通銀行青島分行的12個營業網點,都活躍著公證員的忙碌身影。面對熱情高漲的個人投資者,市第二公證處等公證處的24名公證員,進行了基金發行現場全過程的監督公證,保證了基金發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實性。據市第二公證處司徒主任介紹,這一基金發行公證創下了“三最”,即我市公證工作歷史上單一公證事項派出公證人員最多的一次,出具公證書最多的一次,重大公證事項出具公證書最快的一次。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開辦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須兩個股東,夫妻必須作為兩個獨立的股東,才能有資格開辦此類“夫妻公司”。這樣,為滿足依法開辦“夫妻公司”需求的新型公證出現了。據市公證處公證員張洪光介紹,近日他就接連辦理了3起夫妻間財產、投資各自“獨立”的公證,從而使夫妻作為兩個股東可依法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在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中,也出現了有人利用網上“自由”來侵害他人的狀況。對此,網上證據保全公證的出現,則可有效及時地獲取侵害行為的證據。近日,青島海爾公司有關人員來到市第二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對某公司侵犯海爾合法權益的網頁下載,要求對此進行證據保全,以便日后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據了解,市第二公證處今年以來已為10多家企業辦理了此類公證。
房屋買賣“預先”公證,則“超前”保障了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即當賣方有房而房產證正在辦理中、買方有錢又恐怕房屋“無證”而受騙,對此,雙方就可通過預先做此買賣公證,并把買方的錢先暫存在公證處,既保證買賣成功又免除了“擔憂”。另外,典當契約公證,是隨著《典當行管理辦法》今年8月8日的實施而出現的,可便于典當行和當戶雙方有效地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本報記者戴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