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日來,本報接到多名市民反映,新的《機動車登記辦法》實施以來,他們因不熟悉辦理車輛掛牌的程序,多跑了不少“冤枉路”。記者昨從市車管所了解到新車掛牌的詳細程序。
(1)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填寫《機動車注冊登記申請表》,然后到一樓業務大廳7-11號窗口(登記審核崗)遞交申請注冊登記的資料,手續符合規定的領取《業務受理憑證》。
(2)持《業務受理憑證》到一樓業務大廳1-6號窗口(機動車查驗崗)辦理機動車查驗,查驗合格,經辦人在《受理憑證》上簽注合格章。
(3)持受理憑證到機動車檢測線登記、檢測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照相。免檢車輛直接到尾氣檢測處檢驗尾氣、照相。
(4)持《機動車檢驗表》到一樓業務大廳16號窗口交納規費。
(5)持《受理憑證》和交費收據到12-14號窗口進行微機選號,號牌選定后,到新車保險代辦處辦理新車保險;到養路費征收處交養路費,之后返回12-14號窗口遞交《保險聯系卡》,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6)持《發牌通知書》到15號窗口領取《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到17號窗口領取機動車號牌。
(7)到大院號牌安裝處安裝車輛號牌。(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