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北京惠新西街物美大賣場內保人員毆打民工致死事件,被媒體曝光后,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處目前已經查實,物美大賣場雇傭的所謂“保安”,屬于未經公安機關審批的非法保安公司提供的“黑保安”,直接參與打人致死的內保人員是商家私建的內保部門人員。
據與死者一同被打的安徽民工代軍生介紹,9月30日晚,他在北京惠新西街物美大賣場內偷拿口香糖時,被商場內保人員抓住。代軍生和隨行的堂兄代大洪被認定為小偷,數名內保人員用自行車鏈條鎖、鋼管輪流抽打其背部,打暈后用涼水潑醒再打,一直持續(xù)了兩三個小時。
打人事件發(fā)生后,物美大賣場負責人說,商場新招聘的內保人員在店內發(fā)現一盜竊團伙,當場抓住4名盜竊口香糖的安徽民工。在隨后處理過程中,內保人員與當事人發(fā)生沖突,其中一當事人受傷,送醫(yī)院后死亡。
這一暴力事件,使人們對商場保安及內保人員的管理行為發(fā)出質疑。北京工商大學法律系專家呂來明副教授認為,無論是保安還是內保人員都沒有任何執(zhí)法權,他們的職責本質上是保護商場的貨物安全和環(huán)境安全,不是任何意義上的執(zhí)法機構。擅自打人行為屬于執(zhí)行商場事務過程中侵害他人權利,后果應由商場和實施侵權行為的個人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市公安機關強調,根據有關規(guī)定,保安服務作為與社會安全密切相關的特殊行業(yè),保安公司只能由公安機關審批和組建,其它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審批或組建。但是目前社會上出現了一些未經公安機關審批的“黑保安”組織,還有一些以保安培訓、咨詢、物業(yè)管理、勞務服務為名的公司,超范圍經營提供保安員的業(yè)務,私自招聘社會閑散人員或外地人員充當保安員。據介紹,公安機關已經收審了11名物美的內保人員,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