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在萊西市婚姻登記管理處看到,一對申請結婚登記的年輕人在領到結婚證的同時,又拿到了一份雙方財產的公證書。據了解,此事并非個別現象,新修正的《婚姻法》頒布實施后,萊西市婚姻登記管理處建議結婚登記當事人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以法律的形式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這一建議出乎意料地受到當事人的認可與贊同,大多數結婚登記當事人主動要求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萊西市婚姻登記管理處與公證處聯合為當事人提供的現場公證服務受到當事人歡迎。婚姻登記處的王主任介紹說,不到兩個月時間,已有110多對結婚登記當事人進行了婚前財產公證,占到登記結婚總數的90%以上。
不少人認為,婚前財產公證以法律的嚴肅性和公證性為當事人的財產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自愿要求婚前財產公證,說明了人們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和法律意識的覺醒。對此也有人表示出擔心,認為此舉會影響婚姻的牢固程度。孫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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