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父親去世自己竟然一點不知道,不但沒見上父親最后一面,甚至不知道父親的死因,事隔4年之后,越想越氣憤的史先生決定把“知情不告”的親哥哥告上法庭,向他追討對父親的“悼念權”。昨天,北京宣武區法院已經正式受理這樁前所未有的案件。
53歲的史先生是一位普通的工人,據他說,他和哥哥多年來一直互不來往。僅有的交往是在1994年,那時他在工作中被燒成三級傷殘,他的哥哥和其他姐妹都曾到醫院看望他,尤其是父親,拖著患腦血栓的身體騎著小三輪去看他,令他非常感動。
史先生的父親于1997年初去世。一段時間之后,史先生從大姐夫那里才知道父親已經去世,后事是由哥哥一手操辦的,遺體已經火化,而且沒有留骨灰。
史先生非常難過而且氣憤,他認為哥哥侵犯了他對亡父的“悼念權”,使他無法對父親進行悼念和哀思,他要求哥哥賠償他精神損失100元,在公開場合講清父親當時的病情和死亡情況,并且檢討自己的不妥之處。
此案是北京市首例關于“悼念權”的官司,法官告訴記者,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最近法庭上出現不少新名詞,例如“親吻權”、“尊嚴權”等,雖然目前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已經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關注,此案將很快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