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消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嚴肅查處廣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指示,國務院調查組在廣西自治區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配合下,事故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現已查明,有關責任人被依法逮捕。
國務院調查組在礦井水排干之后,立即展開事故原因的調查。調查組確認事故發生的時間為7月17日3時40分,地點是龍泉冶煉總廠所屬拉甲坡礦9號井標高—166米平巷的3號作業面,認定這是一起由于礦業秩序管理混亂,長期非法開采,以采代探,亂采濫挖,違章爆破而造成的一起特別重大的責任事故。事故發生后,地方政府一些官員與礦主相互勾結,采取非法手段,隱瞞事故、封鎖消息達半月之久,性質十分惡劣。
國務院調查組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礎上,通過對事故責任的分析認定,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公安機關已對原龍泉礦冶總廠總經理黎東明等11名嫌疑人以重大事故責任罪依法逮捕。檢察機關已對濫用職權、故意隱瞞事故真相的原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原縣長唐毓盛、原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原副縣長韋學光等4人依法逮捕。與事故相關的瀆職、賄賂及涉黑問題,仍在深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