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今日晚報專電只為偷懶早回家,21歲的天津投遞員趙某竟將成捆的信件共計2000余封,分多次扔進污水河。28日,天津市河西區法院以毀棄郵件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0個月。
2001年4月28日,小海地居民尤某在河西區東江道瑪鋼廠橋附近的水塘內撈魚蟲,卻撈上兩個包裹,里面有159封市長途電信局寄給尖山一帶電話用戶的長途清單,還有3封寄往河西區資水道的民間平信。
公安機關接報后迅速將郵政遞送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東樓投遞員趙某抓獲。趙某對扔信件一事供認不諱,理由也很簡單:“一份一份投信太麻煩,扔了算了,好早點回家。”據趙某講,1997年7月工作不久,他就開始扔信,至案發時,他總共扔了三十多次,每次都有100封左右,最多時一次扔了三百多封。算起來,在不到4年的時間中,他大約共扔了兩千多封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