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被打“耳穿孔”,還能報案嗎? 2001年08月26日 01:40:10
本報記者
|
|
本報訊7月底,市民蔣先生被廠里一同事打了一個耳光,從此左耳聽不大清楚,但他一直沒在意。最近,他因感冒去醫院看病時,才得知自己左耳“耳穿孔”。昨日,他撥打本報熱線2888000詢問:我現在報案還有用嗎?
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蔣先生現在仍可到案發當地的派出所報案,由法醫鑒定造成其耳穿孔的真正原因,如確定是被打致傷,他的傷已構成輕微傷,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打人者。但因蔣先生沒有及時報案,給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蔣先生需要充足的人證、物證證明自己是被同事打傷的。(本報記者)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