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威海路公廁里實施麻醉搶劫的外地來青人員邵玉峰、楊術昌、丁凱,因作惡多端,近日被市北法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9年、12年、14年,同時處以數萬元罰金。
今年1月22日,邵、楊、丁3人預謀搶劫在工行威海路儲蓄所門口販外匯的張某。當日下午,3人藏在威海路萬寶金樓樓下公廁處,邵在外望風,楊、丁分別在公廁內、外守候。下午3時30分左右,邵玉峰發(fā)現張某要上廁所,便給另外兩人發(fā)暗號。張某進入廁所后,丁用邵準備的麻醉藥水,從背后捂住張某的嘴,將張某按倒。楊則上前將張某皮包奪下,內有人民幣1.3萬元、美元4300元及澳元、國庫券、存折、身份證等物。
去年11月,邵伙同楊等人,在海慈醫(yī)院門口與人毆斗,邵持刀將對方捅成重傷。
去年8月至12月期間,楊先后到本市延安路、人民路、遼寧路等通訊器材店,以購買手機為名,趁人不備,搶奪手機4部。此外,楊和丁搶劫、盜竊作案各一起。(胡淑華范家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