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網吧”可申辦“安全證” 2001年08月18日 02:07:39
戴謙瑞紅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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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日前從市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監察處了解到,新開辦“網吧”自8月20日起可以申請辦理《公用上網服務業安全審核合格證》。未辦理該證或有證后又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網吧”,將被依法取締。
“網吧”申請安全審核的主要條件是:經營人員應有合法的身份證件、合法的經營場所(商業網點房、臨街一樓門頭房);市內四區的“網吧”上網終端不少于30臺,其他三區、五市終端不少于20臺,單機占地面積不小于2平方米;必須安裝安全管理軟件和相應的防病毒、“反黃”等安全技術措施等。具體規定可到轄區派出所咨詢。(戴謙瑞紅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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