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2001年9月1日起,我市范圍內禁止銷售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等四部委(局)環發[2001]97號文所列187種化油器類轎車及5座客車。對上述車輛,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不再予以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據了解,禁售的客車、轎車包括北京吉普、長安奧拓、東風微型轎車、標志、田野、悅達、昌河、桑塔納、神龍富康、夏利等化油器類車輛。
另外,對已銷售但2001年9月1日之前不能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上述車輛,汽車銷售企業必須無條件退貨,并由汽車生產企業負責收回。市民如需查詢詳細“名錄”,可到青島市環保局“碧海藍天”網站:www.qepb.gov.cn。(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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