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家丑大都是“內部解決”,如今上法庭維權的明顯增多。這些因家務事產生的糾紛,主要集中在房產、繼承遺產、債務、贍養費、損害賠償等方面。
媳婦咬傷公公被判刑
近年來,這種家庭傷害刑事案越來越多,不少人并未選擇不了了之,而是以刑事自訴的方式將傷人者告上法庭。
媳婦李某因瑣事與公公發生矛盾,雙方發生扭打。公公力氣較大,媳婦擔心吃虧,遂撲上前去一口咬住公公右耳,致使公公右耳廓缺損超過50%,差點將公公耳朵咬掉。
公公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媳婦因犯故意傷害罪,近日被法院一審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父告親子要求退房
張大爺十幾年前出資興建了四間私房,兒子當時出資400元。1997年11月,兒子未經老爹同意私自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后在法院調解下,張大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但親子仍占據著兩間住房,張大爺多次要求其子騰退未果,81歲的老人遂將親子告上法庭。
法院近日判決,張大爺之子必須在一月內騰退占據老人的兩間房屋。
爭遺產翁婿上法庭
岳父張某、岳母蘇某近日一張訴狀將女婿董某告上法庭,兩位花甲老人要求繼承女兒死后的財產。
兩位花甲老人的女兒與女婿,十年前購買并擴建了一棟四層樓房,隨后女兒與女婿合辦了一家書店。去年元月,老人的女兒不幸煤氣中毒身亡。
女婿以書店因銷售盜版教材受到25萬元的行政處罰,書店的債務應從其所繼承的遺產中扣除為由,拒絕了老人們要求繼承女兒遺產的要求。
法院依據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近日判決:該樓房一套三室一廳房屋由兩位花甲老人繼承,其余房屋由女婿繼承。余皓王宏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