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一對分居長達25年的老夫妻為一場官司在法庭上見面了。盡管老先生以夫妻關系“名存實亡”為由拒絕給老太太錢,但法院認為,夫妻分居25年也還是夫妻,該給撫養費就得給。
林某今年62歲,在房山農村務農。丈夫李某在電信部門工作,25年前與子女發生爭執后從家中搬出。現林某喪失勞動能力,需要人撫養。在兩口子分居25年后,前不久老太太把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丈夫付給自己生活費。李某感覺“莫名其妙”,自己與林某已是名存實亡的夫妻,憑什么給林某撫養費?
然而法律站在老太太一邊。近日,法院判決:李某每月付給林某生活費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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