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公報》創刊后,市政府的政策、規章將以政府公報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公報》是政府規章和政府文件的法定載體,在《公報》上刊登的政府規章、市政府及其辦公廳的文件為標準文本,具有執行效力。《公報》為A4開本,暫定為月刊,由青島日報社發行處代理發行。(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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