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佛山消息兩名企圖敲詐勒索廣東、江蘇等地多名市、縣領導的罪犯昨日分別被佛山市城區法院一審判處了有期徒刑7年和5年。
去年6月間,洛陽市精神文明辦創建科科長王亞平伙同新安縣農民姚虎玲,分別以假身份證在鄭州、徐州和南京的交通銀行辦理了借記卡。同年11月,起草了署名為“中國第一私家偵探社”和“中國福爾摩斯個人隱私偵探中心”的敲詐信,信中聲稱,已掌握收信人的貪污受賄、個人隱私等問題,要求收信人按照其指定的時間將5000至1萬元劃入到借記卡賬號上,并威脅如不這樣做,他們將把所謂貪污受賄證據寄給有關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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