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女士在飯店吃飯時吃出只蒼蠅,獲得150元精神賠償。昨天,四方區消協依法調解了這起消費糾紛。據市消協人士介紹,這是我市首例由消協調解的精神賠償案。
上周四,劉女士和丈夫在四方區的雍核飯店吃牛肉拉面。劉女士吃到一半時,發現碗里有一只蒼蠅,于是找來店員理論。店員先是不承認,后來又稱蒼蠅是劉女士自己放進碗里的。次日,劉女士將此事投訴到四方區消協。消協工作人員前往該飯店調查,發現店內沒有任何除蠅設施,食品加工間蒼蠅四處飛舞。
四方區消協依法責令店方雙倍賠償劉女士飯費22元,車費28元和150元的精神損失。(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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