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災屬于暴發性、遷飛性和毀滅性的農業生物災害,蝗災與水災、旱災在我國歷史上被稱為三大自然災害。
據文獻記載,我國已發生大小蝗災940多次,最早的蝗災記載是公元前707年,明、清和民國時期幾乎年年發生。《元史》敘述山東、河東、河南、關中等地的一次蝗災時說:“飛蔽天,人馬不能行,所落溝塹盡平”,“飛蝗蔽空日無色,野老田中淚垂血”。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治蝗工作,蝗災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到70年代末,全國內澇蝗區、湖濱蝗區、沿海蝗區大部分得到改造,基本控制了蝗災。
近年來,受異常氣候(久旱必有蝗)、土壤沙化和鹽堿化以及生態環境惡化等因素影響,致使我國新蝗區不斷產生,老蝗區蝗害反復,蝗蟲發生逐年加重。特別是近年北方地區持續高溫干旱,蝗蟲孳生環境變化,發生面積擴大,暴發頻率提高。
目前蝗區主要集中在黃淮海沿線及其故道、沿海灘涂及陸地、新疆草原區等地。在黃河流域和華北地區,蝗蟲大發生間隔期由原來的5年一暴發縮短到3年一暴發。1985年,天津蝗蟲跨省遷飛到河北,1998、1999、2000年連續三年蝗蟲大發生,對農業生產構成嚴重威脅。由于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治蝗工作,廣大植保工作者積極防治,蝗蟲16年來未曾起飛成災。新華社記者董峻(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