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雖然合同上寫著給你裝80元的地板,但實際操作中只能裝60元的,我們賺的就是這塊錢,這是裝修業的行規。”昨天,記者陪張女士到某裝修公司討說法時,公司人員搬出了他們的“黑行規”。
張女士在鎮江路有一處新房需要裝修。4月26日,她與某裝修公司簽定“包工包料”裝修合同,其中“地板”一項中約定選用每平方米80元的強化木地板。但在挑選地板顏色時,張女士發現裝修公司所稱的“80元/平方米”的地板,市場價只有60元/平方米。
張女士要求裝修公司換用約定價位的地板,但裝修公司讓她每平方米加5元“勞務費”,見張女士答應得很爽快,該公司又把“加價”提高到15元。
“這真是得寸進尺!”接到張女士的反映,記者陪她到該裝修公司,工作人員稱,合同雖然約定選用80元/平方米的地板,但實際上只能給住戶鋪便宜一些的,這是行內的“慣例”。
他們還說:公司賺的就是這個“差價”,“不然我們吃什么?”(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