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偽造銀行承兌匯票在我市銀行瘋狂貼現、騙取1500萬元的罪犯李天平,昨天上午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1996年8月,李天平從徐州人民商廈工作人員高某處獲取空白銀行承兌匯票10份,后用偽造的“中國工商銀行21101山西”鋼印章,對其中4份銀行承兌匯票進行了偽造,總金額1500萬元。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間,李天平在青島市騙得某公司出納員黃某信任,由黃幫助辦理承兌匯票貼現業務,并許諾給黃某提成。黃某通過農行市北區第一支行和青島青迪商貿有限公司為李天平辦理貼現。
期間,銀行方面對上述4份匯票的真實性向工行山西省運城支行進行電報查詢,李天平分別指使他人將查詢電報截留并銷毀,又以工行運城支行的名義偽造回電,使詐騙陰謀得逞。1500萬元被李用于還欠款、挪作他用或揮霍。(淑華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