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市政府出臺政策,明確規定小區配套托幼園所應于新建住宅同時交付,并將建設費用重新作出規定。
長期以來,由于托幼園所往往滯后于小區建設,所以造成新建小區孩子入托難問題。市政府近期發布的《關于加強城市新建住宅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規定》和《關于調整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費用的通知》,使得這一難題有了解決的希望。
通知規定,新建住宅配套托幼設施屬公共服務設施,托幼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由建設單位征求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后,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批,建設費用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補助費中列支。新建住宅配套托幼設施必須與住宅工程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并交付使用。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向有關單位辦理產權移交手續,并持移交證明到開發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之后,由開發建設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如果配套設施建設不完善、自行降低標準、建設滯后等問題,各管理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項目法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本報記者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