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濤夏杰
1999年7月8日晚,柳某伙同李某、楊某,以談生意為名將某酒吧老板趙某叫出店外,并挾持趙某到某夜總會,稱趙某與李某的妻子有不正當關系,對趙某拳打腳踢,向趙某索要精神賠償3萬元。迫于淫威,趙某寫下了欠款3萬元的欠條。
幾天后,趙某在該伙人的威逼下交了錢,但趙某越想越窩囊,遂到金口路派出所報案,警方迅速將李某抓獲,柳、楊二人聞訊逃走。
“嚴打”開始后,柳某在家人的勸說下投案自首。(振濤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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