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西安5月15日電一名同學在班上丟了10元錢,為找出小偷,班主任竟然在全班用投票的方式選出兩名“小偷”。陜西省山陽縣兩嶺鄉九年制學校發生的這件荒唐事經當地媒體報道后,引起強烈反響。
據了解,4月17日,山陽縣兩嶺鄉九年制學校初一(一)班一名叫席飛的學生裝在上衣口袋里的10元錢不翼而飛。第二天上早自習時,班主任朱耀貴為找回這10元錢,讓全班同學用無記名投票的形式,把賊選出來。除丟錢的同學和一名請假的同學外,全班38名同學都參加了投票。結果,劉金滿、吳力鵬兩名學生被朱老師當眾宣布為“賊”。
在和兩名面紅耳赤的學生爭執了近80分鐘后,找不到確鑿證據的朱老師又把他們交給了副校長李海濤。結果,在李副校長面前,兩名欲證明自己清白的學生卻反過來被要求拿出“沒有拿錢”的證據。事發后,兩位學生躲在家里,幾天沒有到學校上課,感到“沒臉見人”。
此事被當地媒體報道后,引起強烈反響。5月10日,陽山縣教育局召開會議,決定對這一事件主要當事人朱耀貴、李海濤和校長李向榮三人分別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并向全縣各級學校通報,要求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這一荒唐的“投票選小偷”事件雖然已經處理完畢,學校也已經給兩名學生“恢復名譽”,但這起事件對兩位學生留下的心理創傷,卻不是短時間內能夠愈合的。這一做法對參與“投票”的學生和學校其他同學心理上造成的惡劣影響,也是一時間無法消除的。